2010年以來,國家高度重視電機系統(tǒng)節(jié)能工作,國家領導人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國家財政部、發(fā)展改革委相繼出臺《節(jié)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電機推廣實施細則》[財建 (2010)232 號]、《關于做好2011 年高效電機推廣工作的通知》[財建(2011)62號],并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要求各地政府提高認識,結合本地區(qū)實際情況,創(chuàng)新高效電機推廣機制,加大推廣力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根據國家電機推廣政策,高效電機財政補貼的前提條件是在中國大陸境內生產和使用的高效電機,財政補貼的最終受益者為高效電機最終用戶,財政資金通過高效電機生產企業(yè)兌付給高效電機最終用戶。其推廣產品范圍、效率界定標準和財政補貼標準如下:
1)高效電機推廣產品范圍國家高效電機推廣產品范圍包括:
(1)額定功率為 0.55kW(含)—315 kW(含),額定電壓為 690V及以下的低壓三相異步電動機(以下簡稱低壓三相異步電機);(2)額定功率為 355kW(含)—25000kW(含),額定電壓為 6000V或 10000V的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以下簡稱高壓三相異步電機);(3)額定功率為 0.55kW(含)—315kW(含),額定電壓為 690V及以下的稀土永磁三相同步電動機(以下簡稱稀土永磁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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